后勤:023-67956335
電話:400-685-5868
手機:15902388495
地址:重慶市江北區建新西路1號中冶大廈19樓1902號
郵編:400015
Email:wanchenglawyer@163.com
贈與行為,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,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,受贈人同意接受。一般的贈與行為,在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是可以撤銷,但是具有救災、扶貧等社會公益、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或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。
遺贈,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,遺囑人用遺囑的方式將個人財產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贈給國家、集體或法定繼人以外的人的一種法律制度。遺贈人在立遺囑時,不必征求受遺贈人的同意,即可在其遺囑中作出遺贈的規定。此遺囑在遺贈人死亡后即發生法律效力,并不受受遺贈人接受遺贈與否的影響。
需要注意的是,根據《繼承法》第二十五條
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,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。到期沒有表示的,視為放棄受遺贈。
編輯:萬誠律所 來源:互聯網
部分內容轉載自互聯網,因客觀原因無法采集到相關作者信息,如果無意中侵犯了作者著作權!請來信來電刪除!